美国宪法不是典型的国家的宪法

宪法只能以文字为基础描述。任何成法都不能作为宪法的母法或前提,不管该法是出自联合国,亦或某国际组织。

【转】美国宪法不是典型的国家的宪法。是美洲大陆由殖民地向脆弱的联合发展的特定的产物。以合伙为目的,妥协至上。比较适合联邦制。要是给地球村制订一部地球宪法,可以仿之。

真 正意义上的国家是一统的,行话叫共和,而非联邦制。联邦制是国家的低级形式。共和制是国家的高级形式。只有人类文明高度进化了才能使共和得到保证,否则就 是中共国这种标榜共和的独裁。对于一统的国家,美国宪法的框架结构极不合适。美国宪法成文文明早期,因了目的及历史的局限,欠缺一些宪法必须的要素,及现 代文明的色彩。对于小国,共和制的宪法不难制订。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,需要平衡的宏观元素较多,地域差异,民族差异,宗教差异,港澳台问题,等等,共和制 的宪法制订难度非常大。

宪法是一个人为的、智慧性的产物,是一个逻辑上高度自洽的、没有歧义性存在的约定文本。这个人为不是任性的、任意 的,恰恰相反,受诸多宏观要素限制,自由度有限,必须是基于对人类社会的历史,基于对国家、政治、文明,人性、自然、自由,等等的深刻的理解和不偏不倚的 通盘把握,顺天应人。

制衡仅是宪法设计中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。它不属于宪法的基本要素,属于技术层面的问题,即分权。需要在宪法结构上解 决,也在监督范畴体现。宪法是基本要素基于设计结构的有机串联。可选结构只有几种,联邦或共和,三权或独裁,君主或总统,千百年来这些已成定式,腾挪余地 极小。宪法结构微小的调整,都可能导致巨大的差异。基本要素包括对国家的界定,天赋权利,人性,人权,自由,文明,宗教,种族,战争,犯罪,税赋,货币, 分配,人口,遗传,继承,迁徙,移民,归化,生存,死亡,公平,公正,平等,土地,资源,住所,自我,及他,个体,群体,结社,言论,通讯,行政,司法, 立法,监督,选举,弹劾,罢免,政党,民主,隐私,名誉,公德,慈善,健康,教育,卫生,治安,国防,外交,历史,语言,文字,首都,国旗,国徽,国歌, 自然,环境,生态,空间,永续性,等等。

人类迄今也没有一部像样的国家宪法。未来中国宪法只能基于时下的人类文明创制。可以期望,会优于所有其他国家的宪法。显而易见,对于未来中国,最理想的就是三权分立的共和体制。

中共灭亡大象已成。新中国宪法问题很紧迫。未来中国论坛网站http://bbs.futurechinaforum.org/(14年后访问不了了)设有法律版块。G+有个未来中国宪法草案汇总https://plus.google.com/communities/114190824616291896711。中国要避免中共灭亡时垂死挣扎带来更多更大的灾难,需要出至少一文一武两个圣人,文其制宪,武来安邦。非如此,中国的结局会极其悲惨。同胞们加油。

理性之邦立法部 2016年7月1日94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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